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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启动
发布时间:2026-04-17

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

闽工美〔2026〕7号


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:

为推动福建工艺美术与工业文化深度融合,促进新技术、新材料的转化应用,赋能工艺美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,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,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工美中心”)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(以下简称“大师工作室”)建设工作,计划建设20个大师工作室。具体事项如下:


一、申报条件


申报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:


1.申报人应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弘扬工匠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。


2.申报人应具有“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或“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”称号,具有较高的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
(1)已获评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。


(2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重要赛事金奖。


(3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专业馆藏。


(4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珍品。


3.具有个人创作室、带徒授艺场所和作品展示交流场所;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,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等工作要求。工作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。


4.注重传承创新,积极开展大师带徒活动,促进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,工作室有5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学生或徒弟。


5.举办或参加工业文化领域(含工艺美术行业)研修、培训、展评和交流等活动。


6.参与产业化项目或企业产品设计,推动新技术、新材料应用。


二、申报程序


1.大师工作室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所属地市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。


2.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提出大师工作室推荐意见,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电子版、纸质版)反馈至省工美中心。由省工美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


3.省工美中心从工艺美术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专家组,对通过初审的大师工作室相关材料及作品进行现场评价,遴选出拟建设的大师工作室名单。


4.对拟建设的大师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公布。


三、申报材料


申报大师工作室需提交下列材料:


1.《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。


2.《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,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填写)。


3.大师工作室场地及设施情况资料(含产权证或租赁合同,场地平面图及现场照片等)、营业执照、师徒双方签订两年以上带徒协议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
4.3件代表作品相关资料(每件作品需提供清晰图片3张和创作视频,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5MB)等。


5.申报人身份证、大师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
四、其他事项


1.现场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
2.联系方式:


卓伟强 0591-87556911


纪涌泉 0591-878799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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